小议自然村和行政村的差别
自然村与行政村应该是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,两者最大的区别即是一个为长久自然聚集的村落,一个则为政府行政管制的最小的单位。但有时针对某个具体的村子,这两个概念又可以重合在它身上,这就容易引起人的混淆。 自 然村往往是一个或几个姓长期固于一地的繁衍,是长期自然的聚居。所以,自古从人类走出洞穴,开始在平地上搭建人造住所开始,自然村也就慢慢形成了。而一个 自然村的形成往往与一个宗族有关,这个特征年代越古则越为明显。所以自然村从存在开始,有其存在必然联系。即符合人类聚居习惯,同时也利于一个宗族的稳定 与发展。即可用于宗族内部亲属的协调劳作,亦有利于共抗来自外力的侵害,这种外力可能是其他宗族、其他动物或来自自然的破坏力量。 为了使 自然村得以稳定存在与发展,宗族将与自然村有者密切联系。宗族的影响力从古到今天一直作用于自然村,只不过这个作用力有大小、薄弱之区分了。最早期,一个 宗族的族长既是村落的首领。同时根据不同民族、地域的差异性,宗族里面存在着一个管理体系。这种管理有时候是实际的、有的时候则是虚的,或只是一种权威。 在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地区,一个宗族会有自己的首领,或者多出一个祭祀,以及其他的一些辅助的管理力量。 而华北地区现在的农村,虽然行政 村对村落的管理已经根深蒂固,但自然村宗族的影响仍然是存在的。一个一到两千人口的村子会根据血缘的近疏分成几个不同的股[这个股的概念应该是一个宗族内 部的分支],或由不同的几个姓氏来分。而股里面会有一到两名权威,叫做总理,我将之视为是族长在政府行政介入村落管理下的一种弱化身份演绎。同时这个股里 还会有几名执事[或者叫执礼],当然这个执事已经不是宗教上的了,而是世俗化的了。他用于在村落内部的婚丧红白事上的执礼操作。这些仍然是自然村所属机构 的遗留,而非来自于行政村。 待续。。。。。。。。